原、被告于2010年安适爱情,于2010年8月30日挂号完婚,两边均系初婚。被告称两边婚后于2011年1月10日育有一子白某(现就读于河南省某幼儿园),被告对此表现承认。庭审中,被告主张被告有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,但未提交证据证明,被告对此不予承认,别的原、被告均承认对方无其他庞大分歧毛病。庭审中,两边均承认因2014年5月13日辩说后,于2014年5月14日初步分家。另查明,这是被告第一次告状离婚。
法院以为,婚姻干系以两边的感情为基础。被告主张被告存在赌博的运动且屡教不改,但未提交的证据予以证明,被告对此亦不予承认,故法院对被告的主张不予支持。现原、被告均承认对方无其他庞大分歧毛病,且两边分家不满两年,被告亦赞成继承改造与被告的伉俪干系,两边未到达离婚之法定要件,故对被告离婚之诉讼哀求,法院未予支持。被告以后应纠正本身不良的生存民风,越发眷注,支持被告,
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被告亦应敬重伉俪感情,明白、支持被告。原、被告两边在以后的生存中应增强类似,互谅互让,自动改造伉俪干系,共建侥幸完满的婚姻生存。综上所述,根据《中华公共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之划定,讯断:接纳刘某的全数诉讼哀求。